會員的專業操守規則

為了使會員們更能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工程技術領域所應履行的專業服務責任及成為本學會會員所應盡的義務,本會有必要制定一些專業操守規則的條款作為規管本會會務運作並作為會員們在專業操守方面的指引:

  1. 本會會員應循序漸進地發展及維持其個人的專業能力,在其相關專業領域的活動及服務範圍內,對工程技術要有創新的發展思維,並應鼓勵在其領導或監督的人員要有同樣的專業意識。
  2. 本會會員應在任何情況下,應保證其所進行的工作或由此工作所造成的產品不會對任何人構成人身傷害或危害健康,並盡可能避免浪費自然資源及對環境造成污染。
  3. 本會會員在其適當的專業資格能力的範圍內,盡其專業所能向公眾給予可靠且合理的專業意見。
  4. 本會會員不應向公眾發表與其適當的專業資格身份有矛盾的專業言論。
  5. 本會會員應在任何情況下,其所作出的行為,應以忠誠地堅持維護本學會的尊嚴及名譽為依歸。對與其工作有關的任何人士及本學會的會員們應秉持公正及誠懇的態度對待,並以不損害本學會利益所作的行為為依歸。
  6. 本會會員不應該用任何言論或態度並以廣告宣傳及出版來貶低工程師專業的尊嚴。
  7. 如為本會會員同時亦為其他學會、商會或協會的會員時,其應當有尊重每一個所參與的團體所賦予的義務及責任。在任何時間,如在其所参與的其他相關團體進行任何活動或服務與本會會章及此專業操守規則有衝突時,則不可能兼容同時為本會會員亦為其他有衝突團體的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