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消息
2013-03-05
媒體報導
機電業界籲盡早立法規管設備

就日前香港發生的升降機急墜意外,本會接受電視台及報章訪問關於本澳檢測及維修保養升降機等機電設施法規現況。

澳門電視台 3月3日 晚間新聞

 


澳門日報 2013 年3月5日 星期二 第A01版:澳聞

政府欠法規及專責機構監管機電設施
鄺偉文:速訂法定檢測標準
【本報消息】本澳檢測及維修保養升降機等機電設施仍欠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或專責監管機構,機電工程師學會理事長鄺偉文認為,應盡快出台法定檢測標準及成立具公權力的機構。
業界自訂檢測標準
鄺偉文表示,鄰近地區的升降機事故值得本澳關注。本澳設有升降機的大廈樓齡相對新,升降機事故較少,但政府必須未雨綢繆,盡快制訂升降機或自動扶梯等機電設施的檢測標準,避免發生嚴重事故。
他指出,即使政府現時擁有的升降機設施,一般亦邀請第三方檢測及維修。私人樓宇方面,有業主委員會的大廈主要委託管理公司聘請第三方檢測維修。但無論政府或私人物業的升降機,現行檢測標準均由業界自訂,只是行業標準,雖不能說“無標準”,業內亦自律,為承擔保養的升降機制訂檢測時間表,但因缺乏法定的檢測標準,在發生事故時,難以判斷責任誰屬。
四點完善檢測監管
檢測機電設施,鄺偉文認為應由一個具法律權限的公權組織或架構負責。目前政府一般以局級部門執行各種與專業範疇相關的法規,或以諮詢委員會方式執行有關措施,雖然監管工作仍可改善,但機電領域涉及安全措施,當局可在上述兩種機制上再優化,提出業界接受的方案。目前本澳可以循四方面完善檢測與監管升降機等設施,包括制訂一套適合本澳及與國際接軌的檢測準則;推動機電工程師專業認證制度;制訂維修保養標準;加強培訓機電工程專業人員,保障人力資源。
政府着手推動機電工程師認證已一段時間,鄺偉文指出,原則上政府應已訂出時間表,但目前公衆掌握的資料仍然較少,至今仍無法落實。機電工程師學會一直希望優化機制,甚至盡快出台法定指標或成立具公權力機構。